高污染燃料是大气污染主要来源之一。
为了调整能源结构,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近日,金华市政府出台《金华市区高污染燃料锅炉整治实施方案》,启动实施“煤改气”工程,采用集中供热或实施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改造方式,将在2016年底前完成市区范围内1479台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改造。
同时,根据淘汰改造时间给予差别化补助,淘汰越早奖励越多,鼓励企业提前实施淘汰改造。
今年要淘汰改造
438台高污染锅炉
金华市能源结构仍以煤炭为主,燃煤、燃油、生物质等高污染燃料锅炉冒出的“黑烟囱”,是产生PM2.5罪魁祸首之一。
去年,金华市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对市区高污染燃料锅炉情况进行摸底。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市区共有各类锅炉1479台,共计2602.7蒸吨。
其中,一环内有194台、二环内375台、禁燃区范围内856台、禁燃范围外623台;
按产业类型分,工业锅炉1263台、服务业锅炉59台、养殖业锅炉20台、行政事业单位锅炉137台。
《金华市区高污染燃料锅炉整治实施方案》明确,将采用集中供热或实施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改造方式,于2016年底前完成这1479台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改造,其中2015完成438台以上,并根据淘汰改造时间给予差别化补助,鼓励扶持企业提前实施淘汰改造。
根据金华市发改委测算,完成1479台2602.7蒸吨高污染燃料锅炉整治,可分别减少燃煤消耗78万吨、烟尘排放1.52万吨、二氧化硫0.99万吨、二氧化碳218.4万吨。
按1立方天然气折合1.5公斤燃煤计算,可提高5200万方天然气消费。
企业越早实施
补助越多
该实施方案规定,实行差别化的政策措施,奖惩结合,鼓励企业提前完成整治。
对已经停用并直接拆除的0.5蒸吨以下高污染燃料锅炉给予0.3万元/台的拆除补助,0.5蒸吨(含)以上给予0.5万元/台的拆除补助;
2015年12月底前完成改造的燃煤(生物质)锅炉,补助8万元/蒸吨,燃油锅炉补助4万元/蒸吨;
2016年12月底前完成改造的燃煤(生物质)锅炉,补助6万元/蒸吨,燃油锅炉补助3万元/蒸吨;0.5蒸吨以下按0.5蒸吨计算;导热油等承压锅炉按0.7兆瓦折算成1蒸吨燃煤锅炉实施补助。
燃气公司也将给予“煤改气”企业(单位)一定的优惠政策。
1、降低管网预埋费,按100元/方·日的标准收取。
2、给予企业红线内天然气管网、设施建设投资额(工程费)10%的优惠(仅适用于市区天然气公司负责建设的工程)。
3、优惠用气价格。2015~2017年期间,按计划完成燃煤锅炉淘汰或改造的企业,供气企业优先供气并予以价格优惠,其气价原则上控制在省级门站价+0.6元/立方米以内。
不按时淘汰
将受到处罚
对不按时淘汰改造高污染锅炉的企业,将被施以强制措施。
在违法建筑内、“三合一”企业内和未经审批的高污染燃料锅炉,拆除后不享受财政补助;
对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整治的企业,将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淘汰,同时取消企业锅炉改造的财政资金补助资格;
环保部门按省政府统一部署,对污染物排放浓度或总量超标的,按标准加一倍征收排污费,对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同时超标的,按标准加两倍征收排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