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中午,永康人胡某开车前往石柱镇某饭店。车子开到永康330国道下里溪路口时,前面一辆黑色轿车突然来了一个急转弯,胡某赶紧急踩刹车,差点撞了上去。
怎么有这么开车的!胡某心里升起一阵无名火。他干脆将车子停下,怒气冲冲地跑到前面,拦住了黑色轿车,要讨个说法。
见胡某拦下自己的去路,黑色轿车司机董某不甘示弱,下车理论。
在大太阳下,两人直接在马路上吵开了,胡某气不过,回车拿了一把扳手,冲董某的车尾重重砸了几下。
这一举动让董某忍无可忍,他立即拨打电话报了警。
永康石柱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因调解无效,将两人带到所里调解。
经民警劝导,两人冷静下来,达成了协议。胡某支付1000元人民币,作为董某的修车费用。
原以为事情就这样解决了,谁知,胡某的朋友黄某得知此事,也赶到了派出所。
当他听到胡某要赔偿1000元时,黄某二话不说朝董某腿上猛地踹了一脚,导致董某差点摔倒在地。
在场的民警及时控制住了黄某。
目前,黄某因寻隙滋事罪被警方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