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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20161名“老赖”被纳入失信黑名单

发布时间: 2015-07-26 10:09:28 来源: 金华晚报 作者: 潘逸 叶旭通

  7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同时发布《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的决定》两个司法解释,并于7月22日正式施行。截至目前,因拒不申报财产、规避执行、违反限制高消费令、拒不执行等事由,全市法院将20161名被执行人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将338人司法拘留,将50人移送公安机关以涉嫌拒执犯罪立案侦查,现已有7人分别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妨碍公务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等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要承担刑责吗?

  2012年7月,朱某因资金短缺分别向许某、虞某借款70万元、30万元,借期一年,并自愿以其所有的一套房产为借款做抵押担保,抵押借款协议经公证处公证。但因朱某未能按协议归还借款,许某、虞某向浦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浦江县人民法院裁定对朱某的房屋采取拍卖方式依法变价。

  2014年2月,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浦江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房屋采取评估、拍卖措施,并责令朱某及其家属于2014年9月21日前迁出房屋,但朱某一直找借口推诿拖延拒不迁出。朱某有执行能力而拒不履行腾空义务,致使案件无法执行,情节严重,且社会影响恶劣,其行为已经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2014年12月26日,浦江县人民法院依法将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立案后依法将其抓捕并刑事拘留。

  2015年3月19日,浦江县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解读:本案被执行人朱某显然具有履行腾空能力,但仍拒不腾空并提出无理要求,致使法院无法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公安机关以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其立案侦查并将其抓获后,促使朱某主动腾空并交付了房屋钥匙,法院依法将抵押房屋抵债,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以暴力方式抗拒执行,要承担什么后果?

  2014年,磐安县人民法院依法对郑某与陈某借贷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判令被告陈某归还借款15000元。判决生效后,因陈某未自动履行义务,郑某向磐安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磐安县人民法院依法向陈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但陈某仍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亦未申报财产。2014年10月10日,磐安县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陈某以不服法院判决为由暴力抗拒执行,咬破法官陈福清右脸颊,并咬伤协警陈菁红右手背,导致受伤干警被送医院治疗。由于陈某抗法,导致此次执行行动受阻,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执行人员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以陈某涉嫌妨害公务罪立案侦查,并依法将其刑事拘留。

  2014年11月24日,陈某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磐安县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以暴力行为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判处拘役五个月。

  解读: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在执行工作中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等执行行为及采取罚款、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均属于国家机关依法执行职务、履行职责的公务行为。任何人以暴力、威胁的方式故意阻碍执行人员执行公务的,都有可能构成妨害公务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案中被执行人陈某将执行人员咬伤咬破,暴力抗法,触犯刑律,最终受到了应有的制裁,任何企图以暴力方式抗拒执行者均应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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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何冬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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