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兰溪的城区的莲花路上,有市民向兰溪林业派出所反映,有人在贩卖野生动物,被民警林业派出所民警逮个正着。
在莲花路上的一家汽车修理店,民警发现了这只野生动物,是一只幼小的猴子。这只猴子是汽修店负责人刘师傅饲养的,前几天刚从福建那边带过来的。
刘师傅说,前段时间他去福建出差,看到几个民工在搬运毛竹堵住了路,他就停车在路边让路。这时,他看到几个民工手上抓着几只毛茸茸的东西,一了解后得知,这几只小猴子是刚刚抓来的,准备晚上吃掉。
刘师傅心想,小猴子杀掉吃的话太可怜了,于是就向对方买了一只。刚买来的时候,小猴子一只手受伤比较严重,这几天为了给它治疗,刘师傅也跑了多家宠物医院,花了不少钱。
“已经回来养了五六天了,小猴子很聪明的,能知道是我养它。有次跑了,一看到我就立马跑回来抱住我的脚。我抓它也不会咬我。”刘师傅说。
兰溪市林业派出所民警介绍,刘师傅养的这只小猴子名叫猕猴,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个人未经许可,是不能擅自饲养的。
猕猴栖息范围广泛,包括浙江在内,中国南部广大地区都有它们的身影。公开资料显示,福建省多个自然保护区内有猕猴养殖繁衍基地。猕猴采用群居形式,成十余只乃至数百只大群。此外,猕猴适应性强,容易驯养繁殖,生理上与人类较接近,常被用于进行各种医学试验。
目前,兰溪市林业派出所准备把这只猕猴送到金华野生动物救助中心进行救助,而对于刘师傅擅自饲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事情,林业派出所民警也将进一步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