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康市12315举报中心来了一对悲愤交加的小夫妻,说是吃药把孩子吃没了,要求药店赔偿。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今年6月,永康市民单女士的例假迟迟没来,认为只是简单的月经不调,就和丈夫一起去药店买药调理。药店营业员了解病情后,询问是否怀孕、是否验孕,单女士否认了怀孕,坚称自己是月经不调。于是在营业员的推荐下,单女士购买了乌鸡白凤丸、妇科调经片、益母草颗粒三种活血化瘀的药品。结果没几天,单女士出现出血症状,到医院检查后诊断是先兆流产,孩子最终没保住。
永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调查中发现,当时药店负责接待的营业员有药学相关专业文凭,具备作为医用商品营业员的资格,营业员在售药前已向患者询问,并对其怀孕的可能性进行提醒,在患者否认后才推荐用药。营业员推荐的3种药品均为OTC药品,无须执业药师审核处方,患者参照说明书自行服药。因此,执法人员排除了药店的主要责任。药店唯一的过失在于没有“多说一句”,提醒患者用药前阅读说明书了解用药禁忌。
而单女士在药店的再三提醒下认定自己未怀孕,使用药品前未阅读说明书,没有了解这三种药是孕妇禁用的,在没有彻底排除怀孕可能的情况下使用了药品,应负主要责任。
据介绍,今年,永康市已发生多例此类纠纷。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药店须指导患者合理用药。不管执业药师还是普通营业员都不仅仅是销售药品,更重要的是指导用药。永康市市场监管局药械监管科工作人员提醒药品零售企业,销售药品时要多问,问病情问病史问过敏史,推荐用药时要提醒服用方法、注意事项和用药禁忌,尤其是孕妇、儿童、慢性病病人的用药禁忌。若是对患者病情不确定,应建议其及时到医院就诊,切不可为了营利胡乱推荐用药。
患者自行到药店购药,最好多向店内药师问问用药用量和注意事项。用药前仔细阅读说明书,了解服用方法、禁忌症和不良反应,对说明书内容有疑问的应及时咨询药店,服药后病情未缓解的应及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