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上午,小轿车司机姜某因从事非法载客,到武义县道路运输管理局缴纳罚款一万元。他懊悔地说,“以后再也不存侥幸心理从事非法载客活动了”。
8月17日下午3点55分,武义县运管桐琴中队执法人员在桐琴五金大道正常巡查时,发现五金大道红绿灯路口有一辆小轿车停在道路边载了一位女士上车,并急忙往前方行驶。运管执法人员随即跟踪上去,至桐琴五金工业园区锦嘉公司内,司机已弃车溜走,女乘客也不见了。后经执法人员寻找,终于在厂区内找到司机姜某与乘客。
经查,司机姜某是锦嘉公司员工,经常在空闲时从事黑车营运。当天下午,姜某在该路口遇上一位女乘客说要到桐琴果园,说好车费5元后上路。没想到,被正在巡查的运管执法人员当场查获。
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规定,企业和个人营运车辆未取得经营许可证、车辆营运证,从事公共汽车或者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就此,武义县运管执法人员当场暂扣姜某的小轿车并进行证据保存,并处罚款一万元。
据悉,今年以来,武义运管桐琴中队已查获非法载客三轮摩的、小轿车等10余辆黑车,罚款达10多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