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兰溪市纪委公布了一组数据:今年1~7月,“581”廉政账户,共收到党员干部主动上缴收受的红包礼金36万元。
“581”(谐音“我不要”)廉政账户的设立主要从预防腐败角度出发,让党员干部通过上交其收受的“无法退回”或“不便退回”的现金、有价证券,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被动受贿”问题,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
根据相关规定,党员干部对确实难以拒收的礼金、礼卡、礼券,必须在收到后一个月内上缴所在单位或直接缴入“581”廉政账户;对不主动上缴礼金、礼卡、礼券的党员干部,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为了方便党员干部主动上交收受的红包礼金,兰溪市纪委前几年在兰溪农村合作银行设立“581”廉政账户的基础上,近期又在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金华银行5家银行增设“581”廉政账户,受理全市党员干部拒礼拒贿登记工作。
交到“581”账户的钱,将全部上缴国库。缴款后由银行提供专用账户的“缴款回执”。缴款人在填写“现金缴款单”时可以不署本人姓名和单位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