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根据住建部等要求,自10月8日起公积金异地贷款在我市全面放开。全国其他城市公积金缴存人只要缴足6个月,在我市范围内购房,均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清理住房公积金使用障碍和门槛,推进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提高公积金使用效率,探索公积金异地贷款,是近年来公积金改革的一条主线。为消除公积金贷款跨区域障碍,我市根据上级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分三步走,最终全面放开公积金异地贷款。
第一步,去年12月1日,我市首次尝试小范围公积金异地贷款。当时明确规定,本省范围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金华市户籍职工,在金华市范围内购买住房,可向购房地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贷款。
第二步,今年8月1日,经修订完善的《金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办法》开始实施。贷款对象放宽至在本市范围内购建自住住房的省内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取消了此前缴存人必须是本市户籍的限制。
第三步,从今年10月8日起,贷款对象范围从省内扩大至省外,对全国所有公积金缴存人放开。
据了解,异地公积金缴存人在我市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程序、流程与本地缴存人申请贷款基本相同。不同的是,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及配偶,还需要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缴存证明。
业内人士分析,当前职工就业跨区域流动性较大,打破区域性障碍,放开公积金异地贷款,大大方便了在外工作和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回家乡购房置业,也有利于满足部分跨区域生活和养老需求的人的购房需求,对各地住房消费是一大促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