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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交警侦破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前车碰撞逃逸 后车拖行又逃

发布时间: 2015-10-10 10:41:16 来源: 金华晚报 作者: 记者 周轩

  9月30日,浦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通过周密部署、缜密侦查、深挖线索,苦战四天,成功破获了发生在103省道浦江县郑家坞地段的“9·27”交通肇事逃逸案,并先后将两名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昨天,死者家属到浦江交警大队致谢。

  9月27日清晨5时15分许,浦江交警大队接到“110”指令:郑家坞镇郑家坞大桥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车辆逃离现场。

  5时20分许,接警赶到现场的民警在事故现场,除了看到一具血肉模糊的尸体、一块汽车挡泥板以及一条300余米长的血迹外,未发现其他肇事车辆留下的线索。民警分析,事故发生后,肇事车辆丝毫没有停留,而是不顾一切快速逃离现场,其肇事性质相当恶劣。

  案发当天正值中秋佳节,且临近国庆长假,浦江交警大队鉴于案情复杂,迅速成立“9·27”交通肇事逃逸案侦破专案组,并部署警力分别勘查事故现场寻找其他线索、排查走访现场周边村民确认死者身份和查找目击证人、调取周边监控甄别肇事嫌疑车辆。

  5时40分许,在现场勘查的事故中队民警通过对现场遗留的汽车挡泥板的特征比对,确定肇事逃逸车辆为一辆众泰牌小型汽车,同时根据血迹,初步判定死者是在103省道通往郑家坞火车站的三岔路口发生事故后,被肇事车辆拖行至郑家坞大桥。后经过民警更深入的勘查后,怀疑此处并不是第一现场,而其他路段又未发现碰撞痕迹和有价值的线索。

  之后,专案组又通过分析研判,经查阅逃逸方向沿途监控,民警在录像画面模糊不清的不利条件下,根据货车及车载物品特征,确定了第一辆肇事嫌疑车辆。同时,通过查阅在第二辆肇事嫌疑车辆行经路线上的监控录像,民警也发现了众泰牌小型汽车的踪迹。至此,两辆肇事逃逸嫌疑车辆均被成功锁定。

  19时50分许,民警在走访诸暨某施工场地时,发现了工地上一只耐磨粉包装袋上的红色字样与第一辆肇事嫌疑车上所载物品包装袋上的字样十分相似,并从工人口中了解到当日5时40分许有一辆货车在此卸过一车耐磨粉。从时间、货车所载物品上分析,该些线索均与案件十分吻合。于是,民警根据耐磨粉包装袋上的厂家信息以及工人提供的车辆号牌,连夜赶到金华,并于21时许将第一辆肇事嫌疑车辆赣E23573低速货车及肇事嫌疑人傅某控制住。当晚,傅某对其交通肇事逃逸供认不讳。9月30日,专案组民警在义乌市苏溪镇成功控制住了第二辆肇事嫌疑人车辆驾驶员程某。在民警将手铐铐在其手上时,程某还表示出一脸无辜,称民警搞错了,其没有违法犯罪。面对强有力的证据和民警耐心劝导下,程某对其交通肇事逃逸供认不讳。10月1日,民警又赶往杭州市,将程某藏匿在江滨区的第二辆肇事的皖SCS520众泰小型汽车扣押回浦江。

  据第一次碰撞的犯罪嫌疑人傅某交代,当日5时15分许,其驾驶低速货车途经103省道郑家坞镇江桥村地段时,发现骑自行车的沈某时,两车距离不到2米。于是,其猛打方向,并冲过隔离栏,由机动车道驶入右侧的非机动车道。之后,就装作没事,继续往诸暨方向行驶,在牌头高速公路出入口附近的某工地卸完货后,未作停留便驾车匆匆回家。

  据第二次碰撞的犯罪嫌疑人程某交代,当日凌晨其驾驶小型汽车从义乌市苏溪镇前往杭州同女朋友过中秋节。5时16分许,其经过事发现场时,看到车子前方有黑影,随后就听到车子碰撞声,当时就意识到可能撞倒了人。为逃避法律责任,其未停留查看,反而加大油门拖带沈某往杭州方向行驶。大概开出800余米后,才摆脱卡在车底下的沈某,之后驾车潜逃至杭州。

  9月28日、30日,金华籍驾驶人傅某、安徽籍驾驶人程某分别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浦江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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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何冬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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