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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将信访办理情况纳入干部信用等级评定

发布时间: 2015-10-12 13:43:47 来源: 金华日报 作者: 白露

  近日,兰溪市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督查工作的意见》,对信访事项的办理和督查程序作出具体规定,对少数干部在办理信访事项过程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懒作为”情况进行整治。

  《意见》将对违规办理信访件问责的对象从对单位转为对个人,规定承办单位在收到信访部门交办的信访件后,必须由单位一把手明确此信访事项的责任领导,然后由责任领导明确办理的责任干部,责任领导和责任干部为此信访件办理的具体问责对象。

  《意见》明确了对信访事项的督办层级,并对“不严不实”信访件进行了明确。对确定为“不严不实”的信访件,信访部门向组织部门进行情况报送,由组织部门根据《兰溪市干部信用等级评定实施办法》规定,对责任领导和责任干部进行信用等级扣分,干部信用等级与干部任用直接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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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黄优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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