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区居民小区正在陆陆续续置换气源,通上“西气东输”管输天然气。广大居民用户关心的是,具体气价如何制定?比现行气价是贵还是便宜?
市物价局10月19日对外发布公告,决定于11月3日召开市区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价格制定听证会。准备提交听证的两套定价方案,也随之向社会公布。根据阶梯气量不同,两套方案第一阶梯每立方米含税价格分别为2.98元和3.05元,均比现行每立方米3.8元的价格要便宜。
目前,江北片原管道液化气气源正在加紧置换之中,争取明年春节前江北主城区所有小区通上管输天然气,而原使用天然气的江南片已一次性整体通上新气源。“西气东输”天然气清洁、高效,如果气价又比原来便宜,对广大用户来说无疑是双重利好。
居民用气实行阶梯气价
国家发改委去年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行居民阶梯气价政策。
该指导意见对各档气量和气价的确定做了原则性规定。阶梯气价分为三档,第一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求;第二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气需求;第三档用气量为超出第二档的用气部分。
各档气价实行超额累进加价。根据不同阶梯的保障功能,第一档气价按基本补偿供气成本的原则确定,并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稳定;第二档气价按合理补偿成本、取得合理收益的原则制定;第三档气价要充分体现天然气资源稀缺程度,能够抑制过度消费。原则上,第一、二、三档气价按1∶1.2∶1.5的比价安排。
由于第一档气量按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这就意味着80%的居民家庭不会因阶梯气价政策的实施受到影响,不会增加生活支出。其余15%的家庭在第一档用气范围内的气量部分,支出不会增加,超出第一档的气量部分,支出才会有所增加。但由于一、二档气价差距不大,对这些家庭的影响也有限。剩余5%的家庭由于用气量大,支出会相对多一些。这也符合公平负担的原则。
两套阶梯方案提交听证
据市物价局今天公告,市区居民生活用气实行阶梯价格,为此拟定了两套听证方案。
方案一:第一阶梯户年用气量为0~216(含)立方米,含税价格为每立方米2.98元;第二阶梯户年用气量为216~408(含)立方米,含税价格为每立方米3.58元;第三阶梯户用气量为408立方米以上,含税价格为每立方米4.47元。
方案二:第一阶梯户年用气量为0~300(含)立方米,含税价格为每立方米3.05元;第二阶梯户年用气量为300~480(含)立方米,含税价格为每立方米3.66元;第三阶梯户用气量为480立方米以上,含税价格为每立方米4.58元。
公告称,以上方案中居民用户用气地址对应的户籍人口多于4人的,每增加1人,相应增加年用气量60立方米。
对比两套阶梯气价方案,实际价格差不多,每立方米含税价格只相差0.07~0.11元。第二套方案虽然气价略微贵一些,但每级阶梯用量都比第一套方案高出不少。
根据公告,学校、社会福利场所、宗教场所、城乡社区居委会公益性服务场所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气价水平拟按居民第一档气价的1.1倍执行。即方案一是3.28元/立方米,方案二是3.36元/立方米。
上下游气价将实施联动
《浙江省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试行)》从去年3月1日起实施。根据该办法要求,居民生活今后使用的管输天然气不仅要实行政府定价、阶梯式气价,还将建立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
在今天公布的听证方案中,市物价局也据此明确提出要建立居民生活用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当管输天然气到金华市区的居民用气门站价格调整时,居民生活阶梯气价相应要作同向调整。
根据第一档气价计价方式,实施联动后的销售价格=现行价格+价格联动额。价格联动额=[计算期天然气到金华市区门站价格(含税)-基期天然气到金华市区门站价格(含税)]÷(1-管网输配气的损耗率)。城市管网配气的损耗率原则上按实确定,但上限为5%。居民生活阶梯气价的第二档、第三档以及执行居民用气的非居民用户价格按1.2、1.5、1.1倍的比价同步调整。
据悉,终端天然气销售价格原则上与天然气到金华市区门站价格进行同步调整,但在确定购销价格联动启动时间点,以及价格调整幅度时,将综合考虑其他成本变动等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