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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龙渎桥上聚集众多垂钓者

发布时间: 2015-10-30 14:28:30 来源: 金华晚报 作者: 董宏程

  桥面禁钓与垃圾禁焚、车辆禁洒、街面禁晒一起被市城管行政执法局联合相关部门纳入“四禁”专项整治工作,是城市管理工作的重点举措。在市区的一些桥面上,都设立了“桥上禁止钓鱼”的告示牌,大部分钓友也都遵守相关规定。但是最近,有市民给本报新闻热线82374110打来电话反映,在市区龙渎桥上垂钓者比较多,特别是中午,更是聚集了众多的垂钓者。

  前天中午,记者来到了龙渎桥,龙渎桥连通市区下官桥社区和五百滩,由于五百滩尚未正式启用,这座桥人流量并不大,车辆也很少通行。在桥面上,记者确实看到有不少垂钓者,他们三三两两站在人行道上。记者大致数了一下,中午时分,有15人左右在此垂钓。大部分垂钓者使用两根鱼竿,也有垂钓者一人要操作5根鱼竿。记者看到,他们随身携带的桶里都多多少少有些收获,但数量并不是很多。“来玩玩的,钓不到多少的。”一名钓友告诉记者,大部分人是来消磨时间的,只有很少人出于商业目的。

  记者看到,大部分垂钓者是骑着电动自行车或摩托车而来,他们的车就停在桥面上。部分垂钓者告诉记者,原本他们是在双龙大桥等比较繁华的大桥上进行垂钓的,现在有了桥面禁钓规定,他们才来到相对比较空的龙渎桥。“这里人很少,车就更少了,应该不影响吧。”

  对于垂钓者,不同的市民也有不同的看法。部分市民认为在龙渎桥上垂钓影响不大,“没有什么关系,对我们散步没有什么影响”。也有市民认为,在桥上垂钓不光不美观,也有一些安全隐患。在龙渎桥的桥面护栏上,记者看到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设立的两块告示牌,上面都写着“桥上禁止钓鱼”。

  记者了解到,《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除国家有关禁渔区、禁渔期规定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渔业资源和渔业生产的实际情况设立禁渔区、禁渔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禁渔区、禁渔期应当报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目前,市行政执法局已部署各分局工作人员,对各自辖区范围内三江水域桥梁上的垂钓者进行劝导、教育,制止桥面钓鱼行为。他们也提醒钓友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不要在桥面上垂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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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沈颖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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