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开始,磐安全县将实行第三阶段限行,对黄标车及无标车限行区域扩大至全县范围。而且24小时全时段禁止黄标车及无标车(包括国Ⅱ柴油车)进入该县行政区域,意味着从此以后黄标车在磐安将无路可走。
违反限行规定的黄标车和无标车,将会被罚款。非绿标车驶入禁行区域,将罚款100元、记3分;机动车取得但未放置环保标志上路行驶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50元罚款;机动车环保标志被依法注销后上路行驶的,扣留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责令重新申领环保标志,处2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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