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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异地办理,金华还得再等等

发布时间: 2015-12-02 09:52:01 来源: 金华日报 作者: 许健楠 余青青

  11月30日起在浙江试点

  在杭州和嘉兴两地打拼的江西老乡,可以在5个指定派出所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申请。这5个试点单位是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分局采荷派出所、萧山分局新塘派出所、余杭分局良渚派出所,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分局建设派出所和海宁市公安局斜桥派出所。遇到身份证丢失、换证期限临近这样的紧急情况,江西老乡们不必再跑回老家办理身份证了。

  首批试点单位中,金华的派出所并未被列入。看来,在金华打拼的外地人想办理身份证,还得再等一等。

  将在2017年全面实施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我国人口流动性越来越大,身在异乡的群众依然面临异地办证难、丢失居民身份证挂失注销缺乏渠道等诸多问题。

  关于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这一政策,在国家层面已有相关部署和指导意见。日前,公安部印发《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明确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可到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换领、补领本人居民身份证。

  意见指出,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是一项实实在在的便民利民服务举措,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充分考虑各地人口集聚和服务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分步实施,有序推进;要发挥公安机关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化优势,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要严密操作规程,严把身份核验关,确保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对难以确认身份和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

  据了解,公安部已部署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2016年7月,将在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推广异地受理。2017年7月,将在全国各地全面实施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前不久,公安部就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的流程进行了详解,简单来说就是“居住地受理—户籍地签发—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

  身份证办理

  一直在便民化

  “有一些群众来咨询居民身份证是否可以异地办理,目前的答案是否定的。根据公安部的安排,金华恐怕要到2017年才能异地办理。”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办证中心一名工作人员介绍。

  她表示,这项政策是在逐步推进之中,不太可能在短时间内全面实施,毕竟涉及户籍管理的问题。浙江与江西一对一试点也有现实原因的考量,“在浙江打工的江西人比较多”。

  这名工作人员说,在居民身份证办理的服务上,金华本地的办证部门一直在努力提供越来越人性化、越来越便民化的服务。

  为了方便群众,去年,江南分局办证中心共开展上门服务60余次。为了让群众办证少走冤枉路,今年2月开始,办好的身份证可以快递到家。办临时身份证,常常是立等可取。

  身份证快递到家的服务,实际上是今年年初全省实施的《户籍管理十二项便民服务措施》的一项,这一系列新措施,还提供了实行户口申报事项一地办理、实施户口迁移网上办理、提供预约上门服务、推行临时居民身份证审签与发放分离、推行居民身份证相片多拍选优服务、提供居民身份证省内就近补领等诸多便利。

  怎么异地办理身份证

  未来,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可分为“三步走”: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此外,异地受理不增加制发证周期和任何收费。依照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异地受理与户籍地受理一样,群众都只需缴纳证件工本费,没有其他任何费用。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证件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证件工本费40元。

  申请异地办理身份证时,什么材料是必带的?目前,在杭州、嘉兴两市城区和海宁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江西省籍人员,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居住地就近的试点派出所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和丢失补领业务:

  1.已领取《浙江省居住证》的;

  2.已领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持有工商执照,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

  3.持有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材料的;

  4.已领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实际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或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并持有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的。

  除了带好以上材料,申请人还需带上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驾驶证等能证明本人身份的合法证件。

  异地办理身份证,也有一些办不了的情况。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有以下情况的,派出所将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

  一是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是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三是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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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沈颖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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