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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媳妇”多次偷渡被遣返

发布时间: 2015-12-07 11:23:57 来源: 金华日报 作者: 童琳 汪蕾

  近日,兰溪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联合马涧派出所查处了一起偷越国(边)境案件,并于日前依法将涉嫌偷越国(边)境罪的越南女子阮某遣送出境。

  6月下旬,马涧派出所民警在开展日常工作中意外发现,在偏僻的柏社乡山区内竟住着一名越南女子。获悉情况后,出入境管理大队和马涧派出所一起开展调查。原来,该越南女子阮某是柏社乡村民蒋某在越南打工期间相识,并于2010年带回国内一起生活。

  然而,阮某并未办理护照、签证等身份信息证件,两人也未办理结婚证。由于阮某老家位于越南边境,前两次入境都是通过使用边境通行证进入云南边境,之后干脆直接逃避边检口,以偷渡方式入境。蒋某也多次偷渡出入中越边境。在蒋某看来,办理护照、签证太麻烦,还要花钱,就抱着侥幸心理选择偷渡。

  经核查,阮某非法出入中越边境次数多达9次,蒋某则为4次。对此,兰溪市人民法院分别对涉嫌偷越国(边)境罪的阮某判处拘役五个月,对涉嫌偷越国(边)境罪的蒋某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12月2日,兰溪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的民警依法将服刑结束的阮某遣送出境。

  据民警介绍,随着国内经济发展,越南、老挝、缅甸等周边国人员进入我国境内务工、生活的情况越来越多,其中不乏像阮某一样未办理证件以偷渡方式入境或者证件过期却仍然滞留等情况。

  据相关规定,外国人进入我国境内必须办理护照、有效签证等证件,若签证到期则需及时办理延期或改签,否则将归为“三非”(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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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沈颖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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