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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城一五金加工企业外排废水

发布时间: 2015-12-10 09:14:42 来源: 金华日报 作者: 记者 张帅 通讯员 朱智翔

  昨天,记者从环保部门了解到,市环保局婺城分局根据8890举报线索,查获一五金工具加工企业外排含重金属废水。涉案企业业主已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案发当天上午,婺城环保分局接到8890群众举报,称婺城区白龙桥镇白沙溪旁有企业外排废水,污染白沙溪。接报后,环保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迅速赶赴现场,在白沙溪沿线展开地毯式排查。经近一天时间对沿线企业排查,执法人员发现群众反映的企业极有可能为婺城区创天五金工具有限公司。

  执法人员随即进厂进行进一步调查。经查,该企业在未经环评审批情况下,擅自投入金属表面处理生产,上马磷化酸洗和喷塑工艺流程,并随意排放产生的废水。经执法人员现场对酸洗生产车间东侧墙角横流污水的PH试纸检测,外排废水呈强酸性,随后环境监测人员又对该企业酸洗生产线东北侧雨水沟、酸洗槽等地废水进行采样监测,经分析该公司雨水沟外排废水中重金属总铬含量为2毫克/升,锌含量为231毫克/升,均超标。

  据环保部门介绍,重金属基本都为有毒物质。根据《两高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司法解释》,有毒物质主要包括五类:危险废物,包括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废物,以及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剧毒化学品、列入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名录的化学品,以及含有上述化学品的物质;含有铅、汞、镉、铬等重金属的物质;《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附件所列物质;其他具有毒性,可能污染环境的物质。

  执法现场,婺城环保分局立即责令企业停产。目前,该案已移交公安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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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沈颖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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