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省下过路费,他花尽心思准备了一整套行头,又是“警服”又是“警官证”,最终难逃法律制裁。12月28日,违法行为人叶某因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被东阳市公安局行政拘留10天。
今年43岁的叶某是嵊州人。平日里,因为生意关系,他经常往返东阳和嵊州两地,中途要经过一个收费站。次数多了,叶某有点舍不得过路费,为此他一直在想省钱的办法。
“听说警官证可以免过路费,得想办法搞一本。”终于有一天,他自认为想到了一个绝妙的主意。去年上半年的一天,他无意中看到嵊州一菜市场的电线杆上贴着做假证的广告。
于是,他就给对方打电话,让其帮忙做一本。没想到,对方开口要1800元。一番讨价还价后,两人最终以800元的价格成交。之后,他将自己身份信息及照片提供给了假证贩子。一个星期后,叶某就收到了“警官证”。
为了更有说服力,叶某想着“警官证”有了,还需要点行头来搭配,就在当地的一家店里购买了一件“警服”。同时,他还想着如果把假警服挂在车上,万一要是乱停车可以免交罚款。
“硬件”备齐了,叶某开始“省钱”了,今年6月至9月,他往返东阳和嵊州之间的一收费站时,多次使用伪造的警官证。“有几次被免了,另外有两次出示警官证后,工作人员还是让我交过路费。”
假的终究是假的,12月27日晚上8点多,东阳吴宁派出所的民警突然找到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