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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起金华市食品经营许可“两证合一”

发布时间: 2016-01-06 08:35:15 来源: 金华日报 作者: 记者 盛游 通讯员 傅一恒

  根据《食品安全法》、国家食药监总局推行的食品经营许可制度改革要求,今年1月1日起,金华市将食品流通许可和餐饮服务许可整合为食品经营许可,实现“两证合一”。

  “以前,市场监管部门对从事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的经营者分别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这已成为历史,从2016年1月1日起,如果要开饭店、超市,将不再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取而代之的是一张《食品经营许可证》。

  “‘两证合一’解决了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的问题,如以往超市既销售预包装食品又制售蛋糕的,需要办两本证,现在则只需要办一本证。在《浙江省食品经营许可实施细则(试行)》中,还把网络订餐纳入监管,餐饮服务经营者申请网络订餐的,入网前应先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该负责人说。

  此外,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标示内容更加完善,更有利于消费者维护自身的权益。记者看到,许可证上增加了日常监管机构和监管人员、投诉举报电话、签发人等监管信息,谁签字审批、谁负责日常监管等信息一目了然。同时还增加了二维码,消费者只需扫描二维码,就能查询到许可证的有关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即遵循“先照后证”原则。同时,旧版《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不再发放,在有效期内可以继续使用。新版《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从以前的3年变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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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沈颖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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