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发现某个工厂违法排污危害环境,打个电话就有可能获得最高5000元的奖励。
日前,金华市区6位市民领到了市环保局发放的2.6万元环境违法举报奖金,以奖励他们及时提供环境违法线索,帮助环保部门查处了6起环保违法案件,其中5起移送公安部门处理,追究行政和刑事责任8人。
今年,金华市环保局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保护和改善环境,依据新《环保法》的有关规定,结合金华实际,出台实施了《金华市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
根据该办法,市民通过拨打“12369”环境举报热线、“8890”便民服务台和递交书面材料等形式,举报金华市区以下8类环境违法行为就可获得奖励:
一是重金属生产、加工企业非法排放废水、废气或其他环境违法行为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的;二是非法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三是工业企业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违法排放污染物的;四是工业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或正式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未同时投入使用或没有达到规定要求,对周围环境造成重大污染的;五是工业企业偷排、直排、漏排或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造成水污染物超标排放的;六是擅自建设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新六小”以及其他“低、小、散”重污染企业,或上述企业被取缔后擅自恢复生产,严重污染环境的;七是政府及相关部门已下文责令停止生产、关闭的企业,未经批准擅自恢复生产的;八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办法还明确,环保部门根据举报人对举报事实的举证、协查的程度和被举报者对环境危害程度,或者因举报避免了重大环境污染损害而对社会的贡献程度,可给予50~5000元不等的举报奖励,环保部门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