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凌晨1点12分,八一北街和曙光路交叉口,一辆电动车和行人发生刮擦,报了警。
交警四大队事故中队方警官赶到现场,一看那个行人脸熟,心里就有数了。
这个姓明的男人,这段时间成了交警队的名人。近一个多月时间,来四大队办事大厅的次数不下十次,几乎每个交警手上都有关于他的事故。在这些事故中,他都是受害者。
第一次出场
前半夜刮擦左手背
后半夜撞伤右手背
明某四十岁左右,舟山人,来金华不久。
第一个碰到他的人是陈警官,当时是10月27日晚上11点左右,一辆出租车在金茂门口的出租车候车点和一个行人发生了刮擦。
“出租车刚起步,速度还比较慢,和一个行人发生了刮擦。”陈警官赶到现场了解情况,行人明某说他在出租车左侧对向走来,出租车的后视镜擦伤了他的左手背。
陈警官看了看明某的手背,擦伤几乎看不见。明某当场提出要出租车司机赔偿500元,但的哥觉得对方伤得不重,给一两百元就差不多了,怀疑对方是碰瓷的。
明某喝过酒,对事故描述也不是很清晰。双方协调不好,交警就留下了双方的身份信息,准备回大队调取监控。
当天晚上事故比较多,陈警官还没来得及查看监控,凌晨1点半处警的时候又见到了带着酒气的明某。
这次事故发生在新华街封道施工路段,他走在出租车右侧,明某说出租车后视镜擦伤了他的右手背,擦伤也基本看不出来。
陈警官见到他愣了一下,问他左手背有没有去医院检查。明某说没有,不要民警管。
最近一次出现
自称被一辆电动车撞了
伤口比指甲抠得还小
交警起了疑心,发现两起事故有不少相同点。
“都是在车速不快的地方,擦伤的地方都是手背,而且伤势不重,受伤程度基本看不出来。”而且民警发现,正常手掌垂下来的高度,和出租车后视镜的高度还有一段距离,不可能每次都正好刮擦到手背。
之后,派出所民警把明某带走,事情也就告一段落。
11月初,何警官处警又遇到了他两次,一次是手机撞坏了,另一次是脚被后轮压了。后来其他交警又遇到了几次。明某在中队里每个民警手上几乎都有处警记录,算下来有六七次了。
最近的一次是昨天凌晨,处警的方警官还没有处理到过明某的案子,但是他的样子早就在同事那里见过。
“手背受伤的地方大概只有2毫米见方的一小点,手指抠一抠的伤口都比那个大。”
方警官提出要拍摄受伤部位的照片,作为事故资料,明某拒绝了。方警官登记了事故双方资料以后,让明某去医院检查,让电动车司机先走了。
第二天,明某没去医院检查,来交警队纠缠,要求交警帮忙协商处理让对方赔钱,“我们让他先去医院看,他不肯去,在大厅纠缠了一会就走了。”
交警提醒
如伤者主动提出私了,拒绝去医院检查
建议车主第一时间报警
虽然明某出了那么多次“车祸”,但凡是报过警的,他都没有拿到一分钱。没报警的,那就难说了。
交警总结了一下,他一般选择车速不快的车子,或者刚起步,在施工路段、斑马线上、右转路口等低速行驶的地方。
受的伤不重。受伤的部位目前以手背、脚背压伤为主,有时候拿出一个明显是被钝器砸坏的手机说是被撞以后弄坏的。
“这个人受伤以后,基本上选择以小钱私聊,让他去医院检查他一般不去。”交警说,这个人过几天会到交警队要求交警处理,如果交警不理他,他也就不来了。
目前,交警已经搜集相关材料,准备移交派出所。
交警提醒,如果市民遇到这个人,发生类似的事故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千万不要选择私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