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东阳市画水镇王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成为刑法修正案(九)实施以来,东阳因驾驶营运车严重超员被追究刑事责任第一人。
12月1日16时40分许,画水执勤点负责人徐警官接到了举报电话,称一辆从南站发车驶往画水镇的大客车可能超员。顾不上刚处警回来的疲惫之身,徐警官当即率领协警前往稠岭线上拦截。当警车巡逻到南溪贾宅路段时,徐警官发现对向驶来的一辆大客车过道都是黑压压的,怀疑该车有超员的涉嫌,当即示意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一打开车门,徐警官发现车辆过道上挤满人,竟然无法挤上车清点人数,只好让车上的人员逐个下车。经清点,核载25人的大客车,实载了42人。其中,有一人为免票儿童,实际超员16人。执勤民警在对超员人员安排转运的同时,对超员客车驾驶人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暂扣了相关证件。
经调查了解,该大客车属于私人性质,挂靠在某客运公司,驾驶人王某是车主聘用的。当日,其驾驶大客车从东阳汽车南站出发,驶往画水镇。因一路上上车的乘客多,不知不觉间过道上都挤满了乘客。
尽管王某也明白,客运车超员被查要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因其抱着侥幸心理,认为已快到下班时间了,交警不会在路上,谁知还是被逮了个正着。
11月1日开始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已将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从事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的行为的处罚由《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最高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上升为“处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为此,王某因驾驶营运客车严重超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也成为东阳刑法修正案(九)实施以来,涉嫌驾驶严重超员客运车被追究刑事责任第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