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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已有146人享受特殊药品报销福利

发布时间: 2016-03-09 14:42:42 来源: 金华日报 作者: 唐旭昱

  昨日,记者从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从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2月29日,东阳共有146人享受了特殊药品报销福利,列入报销范围的药品费用810余万元。去年,东阳市将格列卫等15种特殊药品纳入市区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这15种药品多用于治疗重病、大病,价格相对昂贵。”东阳市人力社保局医保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015年7月1日,东阳市启动了对这15种大病药品的报销,大病保险特殊药品待遇则从2015年1月1日就开始享受。

  大病保险特殊药品政策覆盖了东阳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和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医保年度。按照规定,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一个医保年度内,个人累计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发生的费用,经医保报销后,由其个人负担的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不含转外就医个人先自负部分),超过3万元的部分,缴费标准一(个人按每人每年850元缴费)按60%的比例报销,缴费标准二(个人按每人每年260元缴费)按55%的比例报销。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则是超过2万元的部分,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按80%的比例报销。

  工作人员表示,这在很大程度上为大病患者及其家庭减少了医药负担,能够再为患者减负约“六成”,并且东阳对此暂未设最高支付限额。

  不过,工作人员也提醒大家,因为东阳目前没有定点医院或药店可以购买这15种药品,所以多数相关参保人员都是在杭州等地消费后回东阳报销。在申请报销时需要携带完整的资料:一是住院期间开药,要带上社保卡、外配处方、定点药店发票、住院发票、出院记录,药品说明书或药盒;二是特殊病种门诊开药,需带上社保卡,定点医院或定点药店出具的发票原件、处方、说明书或药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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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何冬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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