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QQ群里发布的声称是剧组的信息是真的吗?”面对执法人员讯问,“是假的,我当时并没有工作,也没有帮剧组招人,在群里发布消息的时候我就已经想好了就是去偷手机。”方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3月7日,东阳市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被告人方某提起公诉。
方某,男,25岁,安徽省芜湖市人。2015年9月,方某假装自己是剧组人员,在一个为便于群演寻找工作机会的群里发布了一个招群演信息:剧组里要找人,我这边还有名额。小吉(化名)在群里看到了招工信息,于是报上了自己的身高、姓名等信息。方某得到小吉回复后,两人相约在横店某酒店相见。方某事先已经观察好当天该酒店会有剧组,到达酒店后,方某在酒店门口看到某剧组的公告,跟小吉碰面后就假装自己是该剧组工作人员。
小吉和方某见面不一会,方某告诉小吉自己手机没电了,想借用小吉手机打个电话,小吉相信方某是剧组人员后,将手机借给方某。方某一边假装打电话,一边引导小吉走向面试房间,到酒店二楼时,方某故意叫小吉先去三楼,而自己要去二楼拿下台词资料。不再怀疑方某的小吉毫不犹豫地往三楼走去。方某见小吉上楼,立马从酒店的另一个楼梯快速逃离现场。当天方某就将盗窃来的苹果5S手机以1000元价格典当。经查,方某通过类似的手段多次盗取他人手机。